继市交通委等8家单位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后,市发改委等8家单位昨天也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市发改委提出禁止在工作电脑安装软件炒股,审批项目无论涉及多少资金都需要上会审议,市市政市容委免去7名退休局级干部在市政市容行业协会的职务,市工商局拟调整配偶在境外工作的分局纪检组长职务等。
市发改委
禁止工作电脑安装软件炒股
市发改委的通报提到,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上班时间买卖股票的问题,已对个别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制定发布《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明确要求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严格遵守纪律,禁止在工作电脑安装股票类软件,严禁上班时间炒股。
在强化政府项目监管,依法依规行使审批权力方面,针对存在大量直接入库和审批项目的问题,制定完善了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入库和审批决策程序及专项资金审批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审批项目无论使用政府投资资金多少全部上会审议。同时,规范大额专项资金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分配、支出必须经委主任专题会集体研究审批,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在涉及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上,明确要求拟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及相应额度计划,必须提交委主任专题会审议,在财政确定支持项目并下达资金后,及时向委主任专题会汇报资金下达情况。
市市政市容委
免去7名退休干部在行业协会的职务
市市政市容委的通报指出,关于公款旅游和收受礼品卡的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驻委纪检组协助市纪委有关部门查处了两起直属事业单位在2013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分别给予被调查人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补交了旅游款58639元,免去一名正处级领导职务,将追缴的10720元上交国库,案件对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
关于领导干部明目张胆违规插手招标采购,为亲友承揽市政环卫项目的问题,修订健全了《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委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不能参与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采购。
关于未经市委批准,部分退休局级干部在市市政市容行业协会任会长的问题,向所有兼任协会职务的退休局级干部传达了相关精神。按照有关文件要求,7名退休局级干部向委党组提出辞去协会职务的申请,委党组免去了他们在协会所担任的职务,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免职手续。
市工商局
拟调整配偶在境外工作的分局纪检组长职务
市工商局的通报提到,在接待方面,将严控陪餐人员,严格招待餐费标准。内部会议一律在自助餐厅就餐。对外招待用餐按照一般公务餐费不超每人每次30元标准,重要公务餐费不超每人每次50元标准,不得使用高档烟、酒。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购买的高档酒,已于2013年封存,至今绝无使用。2013年初购买高档酒的货款,当时已全部收回到账。
关于纪检干部自律不严,个别分局纪检组长一年间多次出境问题。鉴于当事人在配偶派驻香港工作期间,出境探望过于频繁,给予通报批评。明确其探望配偶请假次数一年不超过两次,并按时上缴出入境证件。考虑到纪检组长监督执纪的岗位要求和本人家庭实际情况,计划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关于干部出京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手续不完备,记录不健全,个别领导干部出京不请假的问题,明确要求领导干部离京外出提前三日填写《离京外出申请表》。对系统在职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从严掌握,一般不予批准,目前,共对国家备案人员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272本集中进行管理,确保100%应缴尽缴。对离退休局级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仍然集中保管,对退休处级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办理完备案撤销后交还本人。
市水务局
收回违规房租等金额873万元
市规化委的巡视整改通报则提到了担当,针对“面对各种干扰,勇于担当不够”问题,提出严格执法,切实做到排除压力和干扰,敢于较真碰硬,坚决堵住违法建设企图“先上车后补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针对规划执法不严,处罚“手下留情”问题,统筹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拆除违法建设的力度。
市水务局的整改通报提出,截至5月20日,巡视组直接移交驻局纪检组问题线索11件,已函询2件,初核9件,立案2件,4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局党组在整改过程中移交驻局纪检组问题线索8件,组织处理调离原岗位3人,诫勉谈话14人次,提醒谈话32人次;已清缴收回违规房租等金额873.9267万元,收缴个人因公款旅游考察、差旅费超标等退回金额143.888万元;封存超标公务用车77辆;局机关封存腾退办公用房7间160平米,局属单位整改处级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47间153.2平米。
首都医科大学
2名责任人滥发实物受党纪处分
首都医科大学对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滥发实物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2名责任人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相关人员上交所发物品折钱款21708元。部分在学校内部食堂超标准公务消费的款项已退还。同时,纠正了校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完成了对中层干部办公用房的改造调整;建立了办公用房定期巡查、有效监管机制。
北京开放大学要求处级以上干部因公、因私证件全部按规定由学校统一管理。党委加强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计划的制定、审批,实行因公出国(境)前、后双公示制度,并要求出国(境)人员回国后提交书面报告,加强对出国(境)人员出访活动的监管。校党委对违规参加赴美考察活动的两名在校人员进行了外事纪律教育,校纪委对本人进行了函询和提醒谈话,追回超出规定时间的费用28749元。
北京工业大学针对“财务部门违规操作和使用资金”问题,要求财务处立即停止使用利息结算收入作为创收收入,利息收入全部上交学校,并根据学校整体财务政策编制了财务处所需办公及人员经费预算,按照相关程序经审核后统筹安排。对资金结转和使用中涉嫌违纪违规的线索,已移交校纪委初核调查,并对财务处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