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日前,中共商河县委常委、商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玉金(副处级)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经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玉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玉金在任商河县玉皇庙镇人民政府镇长,中共商河县玉皇庙镇党委书记,中共商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宋玉金简历
宋玉金,男,汉族,1971年6月生,山东临邑人。1993年5月入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
1991.09--1993.07济南联合大学政史系班长、系学生会主席
1993.07--1999.06商河县商河镇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
1999.06--2002.01共青团商河县委副书记
2002.01--2003.09共青团商河县委书记
2003.09--2004.08商河县牛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4.08--2005.11商河县玉皇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5.11--2007.03商河县玉皇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07.03--2010.05商河县玉皇庙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作室主任、办事处主任;商河县玉皇庙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0.05--2011.12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商河县玉皇庙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12—2013.12中共商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3.12—2015.12 中共商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商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商河县代县长陈勇的提请,于2015年12月31日决定撤销:宋玉金的商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