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2016-07-02 来源:齐鲁壹点 热度:1671℃

近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就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原科长史先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5年,史先锋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办理生产许可证评审、食品监督检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财物。张店区纪委、区监察局给予史先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定镇大旦村违规发放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大旦村村两委未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向村两委成员和工作人员发放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大旦村党总支书记常金芝、村委会主任赵青双负有直接责任,南定镇党委给予常金芝、赵青双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追回。

南定镇马庄村村委违法占用土地问题。马庄村村委未经依法批准,分别于2013年10月、2015年8月占用本村土地建设村民住宅楼和储藏室。马庄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翟胜利负有主要责任,南定镇党委给予翟胜利党内警告处分。

车站街道华泰社区居委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5年1月,华泰社区居委会未经社区两委会、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通过,向两委成员及中层干部违规发放通讯补贴。华泰社区居委会主任韩滨(非中共党员)负有主要责任,车站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做出公开检讨,违规发放的补助费予以追回。华泰社区党委书记邓金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车站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湖田街道良乡社区违法占地、非法出租土地使用权问题。良乡社区居委会未经依法批准,分别于2014年10月、2014年11月占用本社区土地建设居民住宅楼、出租耕地建设仓库。良乡社区居委会主任孟庆光对上述违法占地和非法出租土地使用权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湖田街道党工委给予孟庆光党内警告处分。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基层群众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挺纪在前,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持续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