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6-07-10 来源:新华社 热度:1766℃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秦玉海利用其担任中共焦作市委书记、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河南省公安厅厅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38家单位或个人在企业收购、职务晋升、车辆年审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86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秦玉海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秦玉海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秦玉海的亲属、全国和山东省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秦玉海简历

秦玉海,男,1953年3月生,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汉族,大专学历,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副总警监警衔。黑龙江省大庆团市委宣传部干事、副部长。大庆团市委副书记兼石油管理局团委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党的十六大代表,第九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1987年09月至1994年12月,任共青团黑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1994年12月至1997年02月,任共青团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书记、党组书记。

1997年02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共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

1998年12月至1999年01月,任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1999年01月至2001年02月,任河南省焦作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02月至2004年01月,任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委书记。

2004年01月,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武警河南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04年7月30日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

2011年3月23日,河南省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郑州召开。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残工委主任秦玉海当选为河南省残联第五届主席团主席。

2012年9月,兼任河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3年1月20日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上当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2013年1月29日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当选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3年1月,秦玉海不再担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2013年2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