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淳安县委副书记余力
日前,杭州市纪委对中共淳安县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余力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余力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高尔夫球卡;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录用和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受礼;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侵吞公共财产。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侵吞公共财产等问题涉嫌犯罪。
余力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余力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余力行简历
余力行,男,汉族,1964年5月生,浙江淳安人,1986年5月入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理学学士。任淳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淳安县十一届纪委委员,十二届县委委员。
1980.09——1984.08,杭州师范学院物理系物理专业学生;
1984.08——1985.08,淳安二中教师;
1985.08——1987.08,淳安二中教工团支部书记;
1987.08——1989.08,淳安二中物理教研组长;
1989.08——1993.08,淳安二中团委书记;
1993.08——1997.02,淳安二中教导主任;
1997.02——1998.06,淳安二中副校长;
1998.06——2002.01,淳安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9.07—2001.11,参加浙江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2.01——2003.04,淳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2003.04——2007.04,淳安县汾口镇党委书记(其间:2004.09—2004.12,参加杭州第31期中青班学习);
2007.04——2010.09,淳安县副县长(其间:2007.04—2008.07,在湖南挂职锻炼,任岳阳市岳阳楼区副区长;2008.07-2010.01在湖南挂职锻炼,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0.09——2010.12,淳安县副县长,兼青溪新城党工委副书记、青溪新城建设管委会副主任、青溪新城建设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淳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0.12——2011.12,淳安县副县长、党组成员,兼青溪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青溪新城建设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淳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12——2014.08,淳安县委常委、副县长、党组成员,兼青溪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青溪新城建设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淳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4.08——,淳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