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阿拉善盟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1.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汉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金斯琴巴图公款私存、违规购买公务用车等问题。经查,金斯琴巴图在2012年3月任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期间,指使出纳温都尔玛以个人名义办理4张银行卡供单位使用,以现金支票形式从财政局报账专户提取资金直接存入温都尔玛名下银行卡,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同时存在违规购买公务用车等问题。出纳温都尔玛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报销用途不明资金0.86万元,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经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金斯琴巴图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对涉案资金予以收缴并上交财政;给予温都尔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对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并上交财政。
2.阿拉善右旗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队路政员汤童武私自收取超载费的问题。经查,阿拉善右旗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队路政员汤童武(临聘人员)于2015年年初至2016年3月,利用夜间值班的机会,采取切断网络导致死机无法刷卡的手段,多次分批私自收取超载费0.3万元据为己有。经阿拉善右旗交通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对路政员汤童武予以辞退,责令路政管理大队收缴违规资金并上交财政;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路政管理大队队长李发军、副队长许多兵、班长许开军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阿拉善盟图书馆工作人员钢照日格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经查,阿拉善盟图书馆工作人员钢照日格(中共党员)经常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其中在2016年1~3月累计迟到早退27次、旷工11.5天。经阿拉善盟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钢照日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盟图书馆馆长呼群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