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浩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浩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非法占有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长期占用公共财物,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经营谋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等问题已涉嫌犯罪。
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河北省纪委)
张浩简历
张浩,男,汉族,1956年11月生,高阳人,1984年11月入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河北师范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河北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十届市委委员。
1976.08—1978.07高阳县龙化中学教师
1978.07—1978.09高阳县西演中学教师
1978.09—1982.07河北师范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学习
1982.07—1984.06高阳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副校长
1984.06—1984.10高阳县旧城乡副乡长
1984.10—1985.11高阳县高家庄乡乡长
1985.11—1988.06高阳县高家庄乡党委书记
1988.06—1992.12高阳县水利局局长
1992.12—1995.10高阳县政府副县长
1995.10—2000.05高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0.05—2002.03容城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1998.06—2000.06在河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经济专业学习结业。)
2002.03—2003.04定兴县委副书记、政协主席
2003.04—2007.05博野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05—2009.12定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9.12—2014.01容城县委书记
2014.01—2014.02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厅级)
2014.02—2016.06河北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十届市委委员
2016年1月,据河北省纪委消息:经河北省委批准,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浩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6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浩(副厅级)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