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重大任务期间擅离职守,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打高尔夫球,收受礼金、礼品,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越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越简历
张越,男,汉族,1961年6月生,山东广饶人,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曾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是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共河北省第八届省委委员。
1979.10———1980.08,北京市公安学校学员
1980.08———1984.05,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民警
1984.05———1988.04,北京市公安局北京站地区分局审查科民警、副科长
1988.04———1993.08,北京市公安局一处副科级干部、五科副科长
1993.08———1995.11,北京市公安局一处非法组织侦察处副处长(正科级)
1995.11———1996.12,北京市公安局一处副处长(1996.08正处级)
1996.12———1998.10,北京市公安局一处处长
1998.10———2000.09,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国内安全保卫处处长(1996.08———1998.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学习)
2000.09———2001.04,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01.04———2003.11,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9.09——— 2002.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11———2007.12,公安部二十六局(反邪教局)局长(2003.09——— 2006.12,在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7.12———2008.01,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08.01———2008.06,河北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8.06———2008.12,河北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8.12———2013.08,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09.03副总警监)
2013.08———2014.04,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14.04———2015.01,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
2015.01———2016.04,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