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吴爱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爱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群众纪律,向关联企业摊派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爱民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爱民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