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古丈县检察院终结对该县岩头寨镇某村支部书记向某涉嫌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一案的侦查,并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经查,2009年至2012年,犯罪嫌疑人向某任古丈县岩头寨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贴项目。向某在该村申报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过程中,采取虚报修建修缮房屋和隐瞒民政局批准拨款的手段侵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000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向某主动到该院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向某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担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权便利侵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涉嫌贪污罪。
检察官语:身为基层干部,应心系老百姓,权为民所用,切实落实农村各项补助政策,让老百姓享受实惠,而不是借机利用手中的权力填满自己的腰包,窃取老百姓的利益;更不能因为一时的贪欲轻易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