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8-14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507℃

1.石家庄市深泽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邸红超乱收费问题。邸红超负责拍卖工作期间,以价格鉴证与咨询服务费名义,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及服务费36700元,用于发放该单位事业人员工资。2016年6月,深泽县监察局给予邸红超行政警告处分。

2.张家口市张北县战海乡头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连玉成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6月,连玉成违规从村集体和村民占地补偿款中挪用现金23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6月,战海乡党委给予连玉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唐山市滦县东安各庄镇卫生院套取新农合资金等问题。该卫生院通过编造虚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住院病历,套取新农合资金共计220余万元,入卫生院账;该院院长甘兰国先后三次向某医药公司业务员索贿5988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6月,滦县纪委给予甘兰国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4.沧州市沧县高川乡闫辛庄村截留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1月,该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发、会计王巨友商议截留上级拨付的危房改造资金42000元,用于支付该村其它费用。2016年6月,沧县纪委分别给予王金发、王巨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衡水市故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饶阳店分局巡查室主任巩福军将罚款据为己有问题。巩福军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罚款不开票方式,将9500元罚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5月,故城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巩福军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