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10-16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224℃

1.尉氏县文广新局违规发放过节福利问题。2015年、2016年春节,该局采取由个人找发票在单位财务报销领取现金形式,为8名班子成员发放过节福利,共计30000元。局长王馥芹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6月,王馥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纪检组长王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2.确山县财政局局长张中友、畜牧局局长赵国保违规收送礼金问题。2015年春节前,该县畜牧局用公款向县财政局局长张中友及该局其他班子成员、部分科室负责人共12人分别送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礼金或购物卡,共计11000元。2016年6月,张中友、赵国保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被处理;违纪所得被收缴。

3.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咏梅违规借用车辆问题。刘咏梅自4年前已不再担任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责任有限公司董事长,仍长期违规借用该公司车辆,直至被巡察组发现,才于2016年3月将车辆归还。2016年6月,刘咏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浚县王庄镇聂村党支部书记郑怀法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郑怀法与村委会委员赵文方等人到苏州、杭州等华东5市旅游,随后将旅游费用1.2万元在村集体入账报销。2016年6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河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