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宾阳县甘棠镇旺龙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马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该村委会多次利用村级办公经费及各种专项工作经费集体聚餐吃喝,共计支出16181元。2016年5月30日,王马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忻城县大塘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该站以虚开车辆维修、电脑耗材、办公用品发票等方式,套取单位办公经费,共计35000元,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福利。2016年6月,站长莫众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站长覃祝勇、莫增胜、计生专干兼会计卢海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计生专干兼会计罗凤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