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玉林市国资委副主任彭进宇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12月,彭进宇和市自来水公司有关人员一行4人到上海和浙江温州进行考察期间,应中标商代表邀请到杭州千岛湖观光游览。彭进宇等人在考察中的用餐费用及在千岛湖景区的住宿费、观光门票船票等支出共5000元均由采购中标商支付。案发后,彭进宇将此次旅游中个人应承担的费用1250元退给采购中标商代表。2016年6月28日,玉林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彭进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桂林市永福县森林公安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永福县森林公安局以虚开发票形式套取单位经费违规向本单位干部职工27人发放春节过节费,总金额为64480元。2016年6月,永福县纪委分别给予县森林公安局局长于桂杰、政委以善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局长李孟初党内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