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10-24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534℃

1.灵山县旧州镇大岭村村委会原主任张光芬骗取危房改造补助等问题。张光芬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骗取资金1.86万元;收取好处费1100元。2016年3月,张光芬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原副调研员韦国谢收受他人财物问题。韦国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10万元,与他人共同受贿6万元。2015年12月,韦国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万新村党总支副书记韦寿理虚报冒领农村低保金问题。韦寿理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隐瞒虚报家庭收入方式,以亲属名义虚报冒领农村低保金,共5000余元。2015年12月,韦寿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博白县住建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股原负责人黄国收受他人财物问题。黄国利用职务便利,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方便,收受财物14.5万元。2016年5月,黄国受到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玉林市城管执法支队原副支队长覃德星收受他人财物问题。覃德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人好处费,共6.6万元。2016年5月,覃德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