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11-12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559℃

1.辉南县杉松岗镇党委原书记洪海坤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洪海坤以虚开发票方式,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44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7月,洪海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龙井市白金乡平顶村村委会原主任赵宝岐侵吞粮食补贴问题。赵宝岐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村集体讨论情况下,将国家下发粮食补贴款5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7月,赵宝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安图县两江镇汉阳村党支部原书记申永祥违规收费问题。申永祥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路费等名义,扣取16户村民泥草房改造资金共计1.14万元。2015年12月,申永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