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高院法官李柏俭被判入狱11个月

2013-10-23 来源:中新网 热度:2348℃

    香港前高院法官李柏俭及其妻冯闰禅,因骗取综援及公屋早前被判罪名成立,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夫妇俩各被判入狱11个月,虽然,义助两人求情的资深大律师王正宇力陈两人年迈,恳求法庭给予缓刑,但裁判官指案情严重,两人咎由自取毫无悔意,看不到有什么豁免判囚的理由;但考虑到他们的健康,遂由判囚15个月减至11个月。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82岁的李柏俭及81岁的冯闰禅,两周前被裁定欺诈、企图欺诈及作出虚假陈述等3项罪名成立,其间一直被羁押于监房看管,昨出庭闻判依然精神不俗。30多年前曾与李柏俭共事的资深大律师王正宇,听闻昔日好友罪成,特地申请成为李柏俭夫妇的代表律师,昨为两人作出求情。

王正宇指出,两名被告昔日分别为法官及大律师,但本案3罪罪名成立,已令两人的生活出现巨变,过去一切光辉事迹将一去不返,且对未来亦顿失指望。

王正宇又呈上4封求情信,并在庭上朗读其中一封由前上诉庭副庭长高奕晖等12人联署的信,内容指两人乐于助人,深得朋友尊敬,且常参与义务工作,到学校向小学生指导英语。

王正宇亦向法庭表示,知道触犯同类案件难免会被判马上入狱,但称两名被告年逾80,且分别有关节炎、哮喘及心脏病等多种疾病,未必能适应监狱的刻苦生活。至于两名被告犯案所得的约10万元综援金,王正宇指已有人愿意代替两人归还政府,故希望裁判官酌情处理,给予两名被告缓刑。

总裁判官李瀚良指两人在申请综援的过程中,明知自己的财政状况,却有预谋地隐瞒资产欺骗综援,数月后再以类此手法分别骗取助听器及公屋;此举令真正有需要的人士遭受损失,且令香港的福利制度蒙受破坏,罪行非常严重,裁判官还指两人咎由自取毫无悔意,看不到有什么豁免判囚的理由;但考虑到他们的健康,遂由判囚15个月减至11个月。且半年内须每人向政府归还5万元。

李瀚良总裁判官在判词中亦指出,本案反映社会福利署及房屋署的资产审查制度可能存在漏洞,当局须详细研究应如何防止福利遭滥用。两被告表示会上诉,要求保释,但被总裁判官所拒,两人被囚车载走。

社会福利署则认为,这次判决经已带出正面讯息,令公众明白诈骗综援是严重的刑事罪行,相信判刑能带来阻吓作用。

李柏俭人生经历

李柏俭,GCLJ,QC,SC,JP(英语:Miles Henry Jackson-Lipkin,1924年5月24日-2012年2月18日),来自英国的香港大律师和法官,1981年至1987年任高等法院按察司,2007年1月与妻子冯闰禅一同被控诈取综援和公屋单位罪名成立,成为香港历史上首位下狱的前法官。

李柏俭在1951年于英格兰及威尔士取得执业大律师资格,1969年来港执业,曾参与彭利来毒马案和前警司韩德贪污案等重大案件。李柏俭在1974年获奉委为御用大律师,1981年出任高等法院按察司,惟1987年被传媒揭发在1983年和1984年向名人录International Who's Who(《国际名人录》)虚报出生年份、在皇家海军的服役年份和除役军阶,结果以健康理由辞职,此后继续留在香港生活。

被指讲究排场兼行为怪异的李柏俭虽然与妻子冯闰禅坐拥近200万港元资产,但仍在2003年9月向社会福利署申领综援,并获成功批核,两人随后又获编配华富邨华安楼的公屋单位。李柏俭夫妇诈骗综援和公屋单位一事到2005年2月才被正式揭发,同年9月被警方落案起诉。不过,两人多次以不同理由成功把案件押后审理,使案件拖延到2006年10月才正式开审。在2007年1月,两人被判罪名成立,即时入狱11个月,但在同年5月的上诉中,主审法官以两人年老体弱,再加上有两名来自英国的资深法官撰写求情信,两人因此获准减刑及当庭获释,引起舆论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