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12-1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热度:1511℃

1.大通县青山乡西北岔村党支部书记李春孙违规收取村民财物等问题。在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项目时,李春孙先后收取村民财物共计5000元,现已如数退还;将不符合政策村民评定为低保和危房改造对象,违规享受补助资金共计1.9万余元。2016年10月,李春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通县黄家寨镇下赵家磨村党支部书记马兴彪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马兴彪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2016年10月,马兴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民和县巴州镇巴一村党支部原书记赵桂英、村委会原主任马德龙侵吞群众征地款等问题。在修路征地过程中,2人合伙侵占村民补偿款2.3万余元;将6户未受损失村民纳入补偿范围,违规发放树苗损坏赔偿款1万余元。2016年9月,赵桂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马德龙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违规款项已主动交回。(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