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12-30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22℃

1.玉环县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科原科长、县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赵春庆违规用公款送节礼等问题。2016年1月,赵春庆授意办公室人员购买价值1.5万元的超市卡用于春节期间送礼。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赵春庆多次在公务接待中使用公款购买烟酒,价值3.16万余元。2015年春节期间,赵春庆决定截留部分烟花爆竹销售款设立“小金库”,共计13万元,其中用于部分职工发放补贴、餐费、烟酒消费等9万余元。2016年9月,赵春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2.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马志龙违规收受礼卡礼券等问题。马志龙5次收受下属所送购物卡券,合计价值3万元;一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且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中,拒不整改;其还存在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6年7月,马志龙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