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县人大代表,本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却因一己私利,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私自砍伐自家山场林木达16.179立方米,非法获利5000余元,近日,金寨县检察院依法受理了由森林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孟某滥伐林木案。
孟某,现年62岁,安徽省金寨县某村书记。任中共金寨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金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当地小有名望。
2012年正月,孟某见自家“潘家屋厂”山场和“环排路”山场的杉树枝繁叶茂,便决定将树砍掉卖一些钱。采伐树木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孟某觉得自己常年干村务,熟悉林木采伐工作流程,以为十拿九稳必定能办下采伐证,便决定一边办证一边采伐。于是,他先写了份采伐申请递交林业站,声称要砍伐60根杉树用于修整自家危房,又去找到邻居老徐,雇佣其砍伐杉树并安排销路,二人商定,卖树所得款按孟某55%、老徐45%的比例分成,孟某不再给付老徐砍树工资。2012年4月和11月,老徐带着油锯分两次深入山场,采伐杉树并售出,最终分得4000余元,交予孟某5000余元。而此时的孟某其实早已得知,自己所在生产组当年没有采伐计划,办理不了采伐证,但心存侥幸,他还是默许了老徐的行为。经林业工程师鉴定,老徐两次采伐山场杉树207株,立木蓄积16.179立方米。
2013年10月28日,群众将该案匿名举报至“金寨政府网书记信箱”,接到线索的金寨县森林公安局立马展开侦查,经查,孟某滥伐林木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移送至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