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1-18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35℃

1.枣庄市台儿庄区马兰屯镇劳动保障所原所长提明挪用养老保险金问题。提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次挪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共13万元供他人使用。提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2.成武县孙寺镇刘王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敦苍、原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主任郭克伍、原党支部委员兼会计田素亮等违规套取小麦直补款等问题。该村采用多报村干部种植面积方式,套取小麦补贴款,抵顶公益事业支出后,余款1.79万余元被3人贪占。3人违规办理并享受农村低保金8160元。该村在办理2016年低保手续时,违规向每户收取10元费用。3人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