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1-18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43℃

1.房山区疾控中心干部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6月,该中心性病与艾滋病防治科科长阚震、微生物检验科科长史文凤、预防控制中心科员石磊,在赴外省参加业务论坛后逾期未归,安排与会议无关游览等其它活动,并公款报销无关费用共2198元。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京海联总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公司5名班子成员超发薪酬共计23.22万元。总经理赵大虹、副经理万峰,以药费补助和职工大病困难补助等名义,分别违规领取工会补助6000元。2015年6月至11月,副经理冉建一病休期间,违规全额领取月度奖金共计2.76万元、报销出租车费1501元。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延庆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吉兴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5年11月,王吉兴为儿子举办婚礼,共计宴请52桌,收受安监局班子成员、下属及同事42人礼金,共计2.31万元。王吉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东城区建国门街道办事处金宝街北社区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期间,该社区多次使用党组织活动经费、服务群众经费以及公益事业金,购买超市购物卡共计635张,价值7.21万元。其中,469张购物卡在表彰社区党员活动中直接发放,153张购物卡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全红自行保管使用,社区党委副书记耿卫华审批经费并直接购买部分购物卡。李全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耿卫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兴新华书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书店连续三年三次以奖金提成等名义,给职工发放旅游费,每人每次1000元,共发放12.4万元。党支部书记陈秀君、经理吕宝峰各领取旅游费3000元。陈秀君、吕宝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局以报销交通费、餐费等形式,套取项目经费发放月度和季度津补贴,共计116.47万元。局长黄显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局长职务。(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