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1-18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03℃

1.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浔南村党支部书记王法明,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鹤林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王法明、张鹤林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共计3万余元,用于接待。2016年11月,王法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鹤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上京村党支部书记施世伟违规购买万年历、年画问题。施世伟以村集体和发放村规民约的名义,违规购买、发放万年历、年画176份,共计8320元,并以伪造村民劳动补贴的形式予以报销。2016年11月,施世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刘小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礼金及礼品问题。2015年、2016年春节期间,刘小青违规收受医药公司代表所送加油卡2张2000元、礼金2000元和手机1部。刘小青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刘小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