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江苏省委同意,江苏省纪委对徐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李连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连玉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财产巨额损失。李连玉上述问题涉嫌犯罪。
李连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违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李连玉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江苏省纪委)
李连玉简历
1975.08——1983.09 徐州矿务局庞庄煤矿地质科文书;
1983.09——1988.07 丰县城建局文书、秘书、团委副书记、人秘股副股长;
1988.07——1991.08 中共丰县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干事、副科长、科长;
1991.08——1993.07 中共丰县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组织科科长;
1993.07——1994.07 中共丰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4.07——1995.05 中共丰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组织员办主任(正科级);
1995.05——1997.12 丰县大沙河镇党委书记、大沙河果园总场主任;
1997.12——1998.12 中共丰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8.12——2000.12 中共丰县县委常委、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1998.09—2000.11 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2000.12——2001.01 中共邳州市委副书记、邳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长、邳州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2001.01——2002.12 中共邳州市委副书记、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邳州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2002.12——2003.01 中共邳州市委书记、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邳州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2003.01——2006.01 中共邳州市委书记;
2006.01——2010.04 徐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邳州市委书记;
2010.04——2013.08徐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3.08——2014.03徐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伊犁州党委常委,江苏省对口支援伊犁州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2013年12月,明确为徐州市正市级干部[援疆]);
2014.03——徐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伊犁州委副书记,江苏省对口支援伊犁州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