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党组成员,自治区地矿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曾小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曾小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入私人会所,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企业经营、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犯罪。
曾小刚身为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理想信念丧失,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曾小刚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察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退还其侵占的公物,责其退赔公款支付的旅游费用;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