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3-11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235℃

1.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村委会原主任杨炯贵、原出纳曹辉箱、原会计程从海、原综治专干周黎勇私分村集体资金等问题。4人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方式私分集体资金,其中,杨炯贵、曹辉箱各分得1.6万元,程从海、周黎勇各分得1.1万元。同时,杨炯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调查期间,涉案款项已清退。2016年9月,杨炯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曹辉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程从海、周黎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忠县拔山镇三新村党支部原书记杜康等人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问题。先后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黄清江、杜康和村干部杜明良,在受上级委托开展退耕还林工作中,虚报本户退耕还林面积,分别骗取国家补助资金2150元、1250元、2250元,据为己有。杜康还在受上级委托开展违法建筑巡查和便民道修建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3300元。2016年12月,杜康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黄清江、杜明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