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3-11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299℃

1.平武县锁江羌族自治乡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王发民套取专项资金问题。王发民在担任乡财政所长兼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构项目支出、伪造银行票据等手段,多次套取用于低保等民政资金、客运站建设资金、财政运行资金等共310余万元,用于个人开支。王发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盐边县渔门镇龙树村村委会主任马晓龙优亲厚友问题。马晓龙利用职务便利,在精准扶贫识别中,未按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评比评定,私自将8户亲戚评定为精准扶贫对象上报。在全省精准扶贫对象识别“回头看”中,未进行自查整改再次上报。后经上级查核,仅1户符合扶贫标准。马晓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自贡市大安区庙坝镇红光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斗西、原妇女主任谢朝利挪用村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问题。2人商量决定,以某村民危房改造不符合有关政策标准为由,将其补助款1.58万元收回村上,用于修建村委会办公楼院坝。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四川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