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4-15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34℃

1.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露田洼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爱军骗取国家资金问题。陈爱军在村级债务化解中,明知已付清丁某某等3人债务,仍上报9.9万余元,并将套取的9.8万余元存入自己银行账户,其中5万元用于偿还贷款,1.5万元用于支付该村在某餐厅历年欠费,剩余3.3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7月,陈爱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违法所得被收缴。

2.泾源县黄花乡平凉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马治红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马治红利用职务便利,在农资综合直补发放和退耕还林育苗农户培育特色林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双到”工程扶贫对象确定和发放扶持资金时,用亲属名义套取涉农资金5190.41元。马治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