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泉市南煤集团南庄分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忠辉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5月12日,王忠辉为儿子操办婚事期间,为规避监督,于4月11日、15日先后两次提前设宴8桌宴请非亲属人员,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98人礼金共计3.36万元。2016年11月,王忠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长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志斌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12月检查发现,宋志斌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超面积25.25平方米。鉴于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配合并进行整改,宋志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朔州市朔城区水利局副局长王增虎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9月21日,经局党组书记、局长尚清世同意,王增虎在农村饮水项目管理经费中列支个人车辆维修费用4920元。2016年9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山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