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5-12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695℃

1.靖远县刘川镇南川村村委会原主任房振万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问题。在征用土地过程中,房振万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土地面积9.3亩,冒领国家土地补偿款12.02万元,并据为己有。房振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永登县通远乡捷岭村原文书张学军违规索取低保金问题。张学军向2名村民共索取低保金2544元据为己有。2016年3月,组织审查时,张学军将违纪款退还村民。张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甘谷县磐安镇土寨村违规乱收费问题。该村在划拨宅基地时,以土地管理费名义,违规收费1.44万元,全部用于村道路、水渠维修养护等村务支出。村党支部书记张义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文县桥头镇新寺村村委会原主任侯永山虚报冒领灾后重建款等问题。侯永山虚报灾后重建指标1户,领取重建款2万元,并据为己有;2015年11月,侯永山以他人名义,违规申请精准扶贫贷款5万元。侯永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委会主任职务被撤销,违纪资金被追缴,违规所贷资金已退还。(甘肃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