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纪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对省人大常委会正厅级干部张晶川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晶川违反政治纪律,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与他人串供和隐匿、转移违纪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权权交易,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及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问题涉嫌犯罪。
张晶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晶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黑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