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7-19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89℃

1.洛扎县政府原副县长吉宗收受财物等问题。吉宗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教育工程建设和采购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财物24.3万元。吉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拉萨市城关区甲玛林卡社区党支部原副书记旦增列谢侵占居民小组长工资问题。2016年,旦增列谢利用兼任社区会计便利,将代领的27名居民小组长工资9.45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开销。旦增列谢被罢免城关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公益性岗位合同,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阿里地区国资委统计评价科原副科长才让德吉侵吞单位房租收入问题。2015年至2016年,才让德吉利用担任国资委会计便利,将单位房租收入67万余元据为己有,并全部挥霍。才让德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西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