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江苏省委同意,江苏省纪委对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肖本明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肖本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家庭房产和投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让他人为其建造私家庭院未支付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将工程项目未经会议研究、未经招投标程序,交由他人承接;违反生活纪律,有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肖本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肖本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将肖本明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肖本明简历
肖本明,男,1965年7月出生,汉族,江苏盐城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淮阴市农机公司开票员、团支部书记、工会政工科干事,淮阴市委整党办公室联络员,淮阴市委组织部县区科干事、副科级组织员、正科级组织员、科长、部务委员,淮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共青团淮阴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共青团淮安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2年1月任淮安市楚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5年7月任淮安市清河区委书记;2006年1月任淮安市清河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
2011年3月任淮安市委常委;2011年6月任淮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15年6月任淮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涟水县委书记;
2016年5月任淮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16年9月任淮安市人大党组成员。
2017年2月被免去淮安市人大党组成员职务。(江苏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