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交警驾驶私家车执法,因违章停车被批评教育,其违法停车行为也受到处罚。
执法交警承认是私家车
近日,赵先生通过网络反映东莞交警执法不规范问题。
事件起因3月7日下午,当时赵先生驾驶粤S号牌车辆来到东莞东城中路中惠大厦,并将车辆停放在靠近人行道的路边,便下车前去办事。
大约在下午3时30分许,另外一辆粤S号牌的私家车来到这里,直接停在了机动车道上,车上下来一名身着反光衣的交警,对路旁的违法停放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开具《流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通知书》。
赵先生称,这位交警存在不规范执法等问题,交警身着反光衣,将警服基本遮挡住,无法识别是否为警察执法,而且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该民警也没有出示警察证。赵先生感到疑惑:交警是否可以开私家车来执法?
据执勤交警当时表示,他驾驶的粤S号牌小轿车确实是自己的私家车,因当日执勤无警车安排,无奈之下才驾驶私家车执勤。
“用任何方法首先要守法”
“民警去到现场,不管是怎么到达现场的,都可以,但首先要守法。”昨日上午,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党课,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绍培以上述不规范执法案例为切入点,向全市交警讲解如何改进工作作风和提升服务水平。
张绍培说,执勤交警可以开警车、私家车或通过其他的途径到达执法现场,如果是驾驶警车前往,可以开着警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执法,但驾驶私家车到场后,不能违法停放,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停放。另外,赵先生的行为是违法停车,而不是临时停放,只有驾驶人在车上的情况才适用临时停放规定,交警部门可以对其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目前当事交警已因此事被批评教育,其违法停车行为同样受到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