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毅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7-11-28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857℃

据安徽省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毅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毅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并参加公款吃喝,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自己提拔电话拉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借款给私营企业;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擅自决定向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王毅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无视党纪国法,行为底线全面失守,特别是被提拔到重要经济工作领导岗位后,大搞权钱交易、利益交换,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毅军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铜陵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毅军简历

王毅军,男,1959年6月出生,汉族,安徽桐城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3月参加工作。

1983年7月任铜陵财经专科学校教师;

1984年2月任铜陵市委讲师团教员、讲师;

1992年4月任铜陵化工集团宣传部理论科科长;

1994年1月任铜陵化工集团合成氨厂党委书记;

1998年12月任铜陵市经贸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1年12月任铜陵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企业改革办主任、市重点工程协调办主任;

2005年1月任铜陵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5年3月任铜陵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年7月任铜陵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2012年7月任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6年2月任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7年9月11日,安徽省委决定免去王毅军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7年9月19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接受王毅军辞去铜陵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王毅军的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安徽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