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02-24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123℃

日前,湖南省纪委对2017年以来全省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株洲市天元公安分局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等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天元公安分局9个基层队所购买高档白酒共计148瓶,虚列开支报销20.05万元,其中114瓶已在24次公款吃喝或公务接待中使用。天元区副区长、天元公安分局局长文树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天元公安分局政委贺吾晋抓队伍管理不到位,对财务审批把关不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局17名基层队所负责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诫勉谈话等处理;株洲市纪委对天元公安分局党委在全市通报批评。

2.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党工委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等问题。2017年1月22日晚,大泽湖街道党工委书记谭志龙违规宴请辖区内某集团公司高管团队,安排采购6瓶总价为2.55万元的高档白酒用于接待。街道政协联络处主任易亿参与宴请,并对分3次虚列开支报销的相关费用审批入账。谭志龙、易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由参加人员承担。

3.邵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违规使用高档酒水、香烟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10月,邵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市县人大选举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用餐中,违规提供1瓶高档白酒,费用列入会议用餐开支。12月,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工作人员的相关考务工作接待中,违规使用香烟并在食宿费用中列支1350元。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尚庚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公室接待科科长刘琴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诫勉谈话等处理。(湖南省纪委 || 责任编辑 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