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05-13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84℃

近期,山东省纪委组织精干力量,强化直查快办和交办督办,查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作出严肃问责处理。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山东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违规公款购买烟酒、购物卡、礼品价值198.62万元;无审批单据报销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共计1595.39万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95.88万元;违规为460人报销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费用50.94万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为班子成员超标准发放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2654.88万元。另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01万元,违规为2人报销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费用397元。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给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省纪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组长马国柱、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宋锡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原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宋瑞乾,省纪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原组长李绍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省纪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原副厅级检查员席思国予以诫勉;给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财务处处长冯兰成,原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克易,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理事长唐建平,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执行理事长王昶,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宋义仲,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孙启路,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院长于红漫,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程怀中,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毕监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纪委书记侯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其他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理。同时,依照规定程序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时任和现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2.省农业厅机关、省畜牧兽医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和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6至2017年共计87人违规公务租车,其中省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文超5次单人租车到高铁沿线城市参加培训或会议,租车费用合计7269元;省畜牧兽医局违规安排2016年新增赴台培训交流名额;省农技推广总站会计李欣在山东省蔬菜协会违规兼职取酬9000元问题。经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对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金宝,省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冯继康,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组长李恩波予以诫勉;对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分党组书记、局长卜祥联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分别给予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省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建俊,省农业厅二级巡视员刘玉明和戴文超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省农业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王新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其他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理。

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内设机构省油区工作办公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违规超标准发放薪酬299.82万元,其中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兼省油区工作办公室主任杨希珍个人领取44.79万元,相关人员划转安置到位后未予整改;2017年2月,杨希珍未经批准,安排给原省油区工作办公室39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2016年度未休假补贴共计73.61万元,其中杨希珍个人领取3.75万元。经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给予杨希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青岛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张锡科,2017年1月至6月多次乘坐公车参加私人聚餐;同年6月24日中午,张锡科和该校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英慧、教务处处长赵铁成,到平度分校巡考时违规接受公款宴请、违规饮酒并收受礼品,午餐后乘坐公车到风景区游玩。青岛市纪委给予张锡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刘英慧和平度分校校长许占山党内警告处分,对赵铁成予以诫勉,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山东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