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天镇县委原书记姚振华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姚振华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姚振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姚振华简历
姚振华,男,汉族,1960年1月生,山西广灵人,大学本科学历,1975年4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8年10月,任阳高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9年3月,任阳高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5月,任大同市南郊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1年6月,任大同市南郊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2年11月,任天镇县委书记。
2016年7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