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市原副市长王谦涉嫌受贿罪被公诉

2018-05-23 来源:人民网 热度:1808℃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甘肃省庆阳市原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原副书记王谦(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向永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谦,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4年至2017年期间,王谦利用其担任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环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环县县委书记、庆阳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性质转换、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谦简历

王谦,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甘肃宁县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专门史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1980年07月—1983年08月,清水农校农学专业学习;

1983年08月—1984年06月,合水县农技站干部;

1984年06月—1985年06月,合水县农机局干部;

1985年06月—1986年03月,合水县老区办干部;

1986年03月—1987年06月,合水县政府办干部;

1987年06月—1989年03月,庆阳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

1989年03月—1993年06月,庆阳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人秘科副科长;

1993年06月—1994年02月,庆阳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人秘科副科长兼稽查大队大队长(其间:1991年07月—1993年07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4年02月—1997年10月,庆阳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人秘科科长;

1997年10月—2002年11月,镇原县副县长(其间:1998年08月—2000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1年07月—2001年12月,甘肃省文化厅挂职任社会文化处副处长);

2002年11月—2006年12月,镇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其间:2000年09月—2003年06月,中共甘肃省委党校专门史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6年12月—2010年01月,环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2010年01月—2015年02月,环县委书记;

2015年02月—2015年05月,庆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环县委书记;

2015年05月—2017年03月,庆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7年03月—2017年07月,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2017年12月5日,据甘肃省纪委消息:日前,经甘肃省委同意,甘肃省纪委对庆阳市政府原副市长王谦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