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任意放纵无所拘束……”6月6日,记者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原总工程师徐寿增的忏悔书里,看到他这样写道。
“在以前,徐寿增作为国企自行聘用非党员管理人员,要对其查处是比较困难的。”舟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监察体制改革之后,实现了监察全覆盖、监督无死角,像徐寿增这样的公职人员也纳入其中,促进国企管理监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2012年9月,徐寿增被聘为城投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前期事项及工程技术问题。然而刚履职没多久,徐寿增就动起了小心思。
“你看我这刚买了车,最近麻将又输了很多,钱还是不够用啊!”2012年9月至2017年9月,这成了徐寿增对工程业务承包商常讲的一句话。其间,他先后收取了城投公司业务承包商以各种形式赠送的财物,共计60余万元。
除了收受工程承包商的好处费外,徐寿增还先后以其亲属等人名义成立三家监理公司,通过串标、陪标等方式,这三家监理公司多次从城投公司承接监理业务,赚取大量利润。
“领导,你不需要实际出资,也不用参与公司经营,就以‘技术股’名义入股由我实际控制的监理公司,以后每年都给你分红。”为了保护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被监管,徐寿增在2012年下半年至2015年底,以“分红款”“工资”“奖金”等名义拉拢其顶头上司——定海区原盐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盐仓商贸建设开发管委会副主任沈小伍(另案处理)。为了掩盖行贿受贿事实,徐、沈二人还以他人名义签订了“投资入股协议”,假造了工资清单。
二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随着定海区委巡察工作的启动,盐仓街道及下属城投公司被列入被巡察对象,徐寿增相关问题线索逐渐浮出水面。2017年10月,区纪委监委对徐寿增相关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11月,对其采取留置措施。今年1月,徐寿增被解聘,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徐寿增案的移送并不是结束。今年3月,定海区纪委监委向盐仓街道发出了监察建议书,明确要求街道针对徐寿增、沈小伍行贿受贿案中暴露出的管理体系漏洞、监督问责严重缺失、廉政教育流于形式等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宣读当事人忏悔书,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
徐寿增曾经的同事说,“作为一名国企管理人员,现在我们已经明确被列入监察范围之内,再也不敢有侥幸心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