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城区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单建忠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单建忠在增城市(区)水利局、水务局任职期间,于2013年至2017年间,4次收受某工程承建商的礼金共计人民币1.5万元,其中3次发生在春节期间;2017年12月,收受某工程承包商现金红包人民币1万元。单建忠还存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问题。2018年4月,单建忠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新东派出所原副所长黄志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6年9月黄志雄担任新东派出所副所长后,多次违规接受辖区某酒店管理人员的宴请,2017年春节期间还收受该酒店管理人员所送人民币3000元。2017年4月至7月期间,黄志雄多次授意他人提前向该酒店管理人员透露公安机关将对该酒店涉黄场所进行检查的行动信息。2018年2月,黄志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越秀区社区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越秀区社区服务中心违反统发工资规定,对单位事业编人员发放超统发范围的津贴补贴,合计人民币1.92万元。对此,时任越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的林智茜负有领导责任、会计张英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3月,林智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英受到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被收缴。
4.黄埔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五休养所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至9月期间,黄埔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五休养所以服务“军休干部疗养”名义,先后三次组织该所干部到广东江门、云南丽江、广东惠州等地公款旅游,旅游费用在军休干部疗养经费中列支。对此,时任该所临时负责人的谈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该所党总支委员唐家永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3月,谈菱受到记过处分并被免职处理,唐家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公款旅游的5名干部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全部被追缴。(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