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文峰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秦文峰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案件处理;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秦文峰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按程序办理。
秦文峰简历
秦文峰,男,汉族,1963年3月生,山西临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4月,任山西省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7年4月,任山西省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山西省委政法委委员;
2009年3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2016年5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8年8月3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撤销秦文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山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