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副乡长、赤康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欧珠群措,赤康村村委会原主任边久违规截留草场补偿款及征地补偿款问题。2016年7月,欧珠群措、边久在未征求群众意见的情况下,将应兑现给群众的339.45万草场补偿资金及征地补偿资金擅自以每人900元标准向赤康村群众兑现共计137.25万元,截留资金202.2万元,直至2017年8月,赤康村村委会才将剩余资金兑现给群众。同时,欧珠群措、边久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5月,欧珠群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边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林芝市米林县米林镇米林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村委会原副主任达依违规领取生态效益补偿金问题。2009年至2017年5月期间,达依按照户口簿人数从米林镇领取生态效益补偿金时,隐瞒其户口名下的丁某和斯某从未在米林村生活的事实,以上述二人名义违规领取其生态效益补偿金16259.2元,并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7年11月,达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昌都市卡若区芒达乡白措村党支部副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旦增(芒达乡人民政府专技人员)套取为民办实事经费问题。2014年至2015年,旦增通过提供虚假财务资料方式套取为民办实事经费22580.5元,用于支付驻村工作队生活费、电费和垫付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队员工伤医疗费等。2017年5月,旦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