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泰安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谭业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谭业刚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在购买住房中侵犯集体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谭业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山东省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谭业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谭业刚简历
谭业刚,男,汉族,1962年1月生,山东莱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泰安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泰山区委副书记,泰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4年12月任泰山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9年12月任泰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年4月任泰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
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任泰安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山东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