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海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
1.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潘汉新要求该处副处长米微微违规向企业收取专家验收费4.6万元,其中,发放给参加验收的专家4.2万元,剩下的4000元用于2017年春节前发放补贴,潘汉新、米微微分别从中领取1000元、2500元。2018年9月,潘汉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米微微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2.三亚市海棠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区总工会主席黄锐等人违规套取资金用于聚餐等其他开支问题。2016年3月,海棠区人大常委会在三亚某酒店召开会议,预算费用9.151万元,实际花费7.515万元。会后,黄锐要求时任区人大办科员文卉按预算费用金额开具发票报销,将多报销套取的1.636万元用于工作人员聚餐等其他开支。2018年7月,黄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同年8月,文卉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3.保亭县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和锋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高和锋利用职务之便,14次收受承接该局业务培训的某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劳务补助共计6900元。同时,还接受该中心为其单位支付公务接待餐费8161元。2018年8月,高和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同年1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4.定安县原广播电视台台长兼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源亮等人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年底,黄源亮组织包括时任定安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蒙传松在内的电视台干部职工到海口市体检,要求蒙传松联系当时承揽该台相关项目的企业负责人李某安排午餐宴请,花费2216元。黄源亮、蒙传松还在节日期间收受李某送的酒、月饼、茶叶等。此外,黄源亮、蒙传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该台副台长陈青于2016年和2017年中秋节前,收受李某送的礼金1.3万元和月饼。2018年8月,黄源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为副科级)处分,蒙传松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处理,陈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5.昌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管理岗主办科员陈志辉等人违规接受吃请和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1月,陈志辉和该局办公室科员陈科在参加该局某项目招标工作中,违规接受企业安排的客房住宿和晚餐、收受企业“辛苦费”,共计1774元。2018年11月,陈志辉、陈科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6.琼海市会山镇溪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蒋明泽违规发放和领取补贴问题。2017年1月,蒋明泽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给村干部发放年终误工补贴1.5万元和春节补助6000元,其中蒋明泽领取4000元。2018年10月,蒋明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7.乐东县城投公司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7年,乐东县城投公司以发放野外作业补贴为由,违规发放补贴累计123.99万元。其中,原总经理石海华领取1.6万元,原总经理陈兴干领取7200元,原副总经理邢孔富领取3.872万元,现任总经理邢福浩领取5600元,副总经理黄向明领取7.612万元。此外,黄向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黄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海华、陈兴干、邢孔富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邢福浩被诫勉,违纪款项被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7起案例中,有的擅自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费用用于发放补贴,有的违规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聚餐吃喝,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在持续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反映出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隐患犹存,纠“四风”依然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的查处,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海南省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