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金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金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进行股权置换;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集体财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违规处理公务,致使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务,涉嫌受贿犯罪。
刘金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利益熏心,将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利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非法将集体财产据为己有,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刘金水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查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