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湛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吴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吴简历
陈吴,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广东徐闻人,大学本科学历,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10月起历任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
2007年1月任廉江市委书记
2007年3月任廉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8月起历任湛江市市长助理,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年12月任湛江市委常委、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东海岛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年6月任湛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12月任湛江市副厅级干部
2018年7月退休。(广东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