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经理涉嫌欺诈五十一万元影印机租用费

2019-04-18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528℃

廉政公署今日(一月十八日)落案起诉一名资产管理公司前经理,控告她涉嫌欺诈,虚假地诱使该公司向一间办公室设备公司支付共逾五十一万元影印机租用费。

林健仪,四十九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易方达)前行政及人事经理,被控十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将于下星期二(一月二十二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为易方达行政及人事经理,掌管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她向供应商采购行政及其他办公室支援服务前,须获得易方达行政总裁的事先批准。

该等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至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期间,向易方达虚假地表示十张划款审批单是关于办公室影印机租用费,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易方达向一间办公室设备公司支付共逾五十一万元,导致该公司获得利益或易方达蒙受不利。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在未经易方达行政总裁的事先批准下,与该办公室设备公司签订两份合约,并根据有关合约制备该十张划款审批单。

易方达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星期二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