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经理涉嫌诈骗二十万元装修费

2019-04-18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473℃

廉政公署今日(一月三十日)落案起诉一名药业公司前销售及营业经理,控告她涉嫌诈骗及企图诈骗该公司共二十万元装修费。

赵诗茵,三十六岁,香港永明药业有限公司(永明)前销售及营业经理,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企图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二月一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为永明销售及营业经理,该公司从事买卖中药材、健康食品和营养补充品。她受永明的营运人指示委聘一间建筑公司为两个位于元朗一个购物中心的新承租铺位进行翻新工程。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期间向永明虚假地表示,该建筑公司就有关铺位作出的装修工程报价为二十五万元,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永明把一笔十万元的款项存入以她的亲属名义开立的一个银行户口,作为该装修工程的首期费用,导致她的亲属获得利益或永明蒙受不利。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就该装修工程向永明作出相同的虚假陈述,并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永明签发一张十万元的支票作为该装修工程的中期费用,有可能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永明蒙受不利。

永明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