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宁县汉家岔镇花岔村党支部书记李守库、村委会主任张旭东、党支部原书记张宗智不正确履职问题。李守库、张旭东、张宗智不正确履行职责,2009年,花岔村违规二次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2万元;2015年,违规平均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万元;2017年,该村将已流转出的土地违规申报领取瓜类产业补助资金6.5万元,用于支付其他费用。2019年2月20日,李守库、张旭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宗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景泰县林业局原副局长唐宁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唐宁在分管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对景泰龙鹏专业种植合作社供应给草窝滩镇西和村的枸杞苗木进行验收。因供应不合格枸杞苗木,导致挂果率低,给农户造成重大损失。2019年3月6日,唐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损失已由合作社向农户进行赔偿。
3.靖远县高湾镇笠山村扶贫互助协会相关人员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高湾镇笠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李全才、党支部原书记宋永伟、党支部副书记兼互助协会会计薛玉仁工作不负责,没有严格落实扶贫互助协会资金运行相关规定,资金运行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导致财政扶贫资金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1月8日,李全才、宋永伟、薛玉仁分别被警示谈话。
4.靖远县刘川镇范窑村大沙河“8•09”洪灾相关人员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汛期,因相关责任领导履职不力,未及时排查清除刘川镇范窑村大沙河违章建筑侵占河道等安全隐患, 8月9日晚至8月10日凌晨突发洪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18年12月29日,刘川镇党委原书记周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3月4日,刘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敬珣、武装部部长张文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刘川镇范窑村党支部书记王克茂、村委会主任李宏韦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水务局局长张兆中、防汛办主任金万权、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王锋、范窑村党支部副书记马恩儒分别被诫勉谈话。
5.靖远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张克霖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8月,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对县羊羔肉交易市场未获批准开工建设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执法措施,致使开发商拖欠农民工工资,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1月31日,张克霖被诫勉谈话。
6.靖远县北滩镇党委书记路承坤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至2018年,路承坤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致使项目违规占用耕地和草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2月20日,路承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